“法院判赔22.7万,肇事者却只有11.3元” 西安女子为父寻找索赔线索
封面新闻记者 谢杰 “法院判决对方赔偿22.7万元,但查询到他名下可执行财产只有11.3元,我们实在没有办法了。”9月21日,陕西西安的李女士向封面新闻求助,其父遭逆行两轮车撞击重伤,右眼失明致残,而肇事者现场换人顶包逃逸。 案件经法院审理胜诉后,申请强制执行,仅冻结到11.3元。无奈之下,家属向社会征集当事人更多的财产线索。 小伙搭女友逆行撞人 致伤者右眼失明 李女士介绍,事故发生在2025年6月23日晚,地点位于西安市长安区107省道。 “父亲饭后骑电动三轮车出门遛弯,回家路上都快到小区时,遇上车祸。”李女士称,一名男子驾驶两轮车逆行而来,撞上了她的父亲,使李先生当场重伤。 事故现场 西安市交警支队长安大队出具的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》明确案件事实:吴某驾驶两轮电动车,后载李某(吴某女友),沿107省道非机动车道由西向东逆行,逢李某(李女士父亲)驾驶无牌三轮电动摩托车由东向西行驶,两车相撞,造成人员受伤、车辆受损的事故。 李女士表示,事发后肇事者并未施救担责,反而顶包逃逸。“肇事小伙子与同行女友串通,由女子出面顶包,刻意隐瞒真实驾驶人身份。” 事故认定书也确认了这一情况:吴某发生事故后隐瞒事实,提供虚假信息,存在换驾行为,属于肇事逃逸行为,承担事故主要责任。李女士父亲因所驾三轮电动摩托车无牌照,承担事故次要责任,吴某搭载的同行人员李某无事故责任。 李女士父亲被送医 “我父亲在ICU住了整整两周,才脱离生命危险,转入普通病房治疗。”李女士表示,这场车祸给老人造成不可逆的重伤。 经司法鉴定,李女士的父亲受外伤致右眶内、外侧、上、下壁骨折、右眼视神经损伤,目前遗留右眼NLP(无光感),评定为八级伤残。 司法鉴定李女士父亲为八级伤残 “已经一年多了,后遗症一直折磨着父亲,右眼失明影响身体平衡,频繁在家摔伤,常摔得鼻青脸肿,还经常无故流鼻血。”李女士说,父亲今年58岁本来做着小本生意,现在连自理都困难,对一家人打击很大。 赢了官司 肇事者却赔不出来 为维护自身权益,2025年9月,李女士一家委托律师提起诉讼。2026年6月,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。 判决书显示,法院根据事故责任划分比例,肇事男子吴某承担60%主要责任,伤者李先生承担40%次要责任。法院核定吴某需赔偿医疗费、护理费、伤残赔偿金、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253161.21元。 案件审理期间,吴某提起反诉,以李先生车辆未购买交强险为由,主张对方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付自己25973.81元。两项金额折算抵扣,法院最终判定吴某赔付227187.4元。 “整场诉讼,都是对方律师出面,肇事小伙本人从未露面,也没有一句道歉。”李女士表示,判决生效后,吴某始终拒不履行赔偿义务,无奈之下,家属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。 而令人唏嘘的是,经法院财产查询、冻结核查,吴某名下可供执行的全部财产仅为11.3元。目前,这11.3元已被法院冻结,家属尚未领取。 经李家家属与代理律师核实,肇事人吴某出生于2003年11月,涉案时年仅21岁,无固定工作,收入不稳定,无有效可供执行的固定资产。 李女士无奈之下,只得前往法院提交悬赏执行申请,希望能面向社会征集被执行人隐匿、转移的财产线索。该申请法院正在审查,悬赏公告暂未正式发布。 “官司赢了,法律完成了它的正义流程,但受害者的伤痛和损失,却没有结束。”李女士表示,追回全额赔偿是首要诉求,若吴某持续拒不履约、规避执行,家属将启动刑事诉讼追责。李女士坦言,目前法院已穷尽常规财产查询手段,暂无吴某其他财产线索,她希望通过社会悬赏的方式打破执行僵局,为受伤的父亲讨回公道。 对此,封面新闻记者根据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》上的电话,联系上吴某,得知是记者采访,对方挂断了电话。 西安交警出具的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》 22万判决执行仅11.3元 律师详解执行破局与刑事追责边界 这起案件中,民事判决赔付22.7万元,但可执行的财产只有11.3元。面对如此悬殊的差额,原告该怎么办? 贵州九衍律师事务所主任姜桢祥律师表示,家属可持续申请法院线上线下联动查控,同时提交悬赏执行申请,借助社会力量挖掘吴某财产线索。此外,可申请将吴某纳入失信名单、限制其高消费。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律师指出,家属可主动向法院申请送达《报告财产令》,责令肇事者如实申报事故发生至今的全部财产、转账记录。若其存在虚假申报、拒不申报财产的行为,法院可依法对其罚款、拘留;情节严重的,可追究刑事责任。“经济困难的受害家庭,还可依法向法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,缓解生活压力。” 面对这种“要不到钱”的状况,李女士除了推进民事判决执行外,是否能如她所说,再提起刑事诉讼追责呢? “悬赏公告是当前最务实的手段,一旦发现对方有隐匿、转移财产线索,就为后续司法拘留、刑事追责打下基础。”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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